中华诗词学会网络学院课程标准
一、中华诗词学会网络学院课程采取学会组织制作与教员自行制作相结合的方式建设。
二、课程建设应遵循简明、实用、新颖、节约的原则。
三、网络学院课程要以讲授关于中华传统诗、词、曲、联、赋的欣赏、创作、研究诸方面的最新成果为主要内容。力求体现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
四、网络学院课程建设以公益性为主,同时充分尊重课程制作者的劳动,把上线课程区分为免费和适当收费两类。(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五、网络课程制作过程中要切实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规范引用和借鉴,一切侵权责任概由制作者承担。
六、单一一节网络课程时长应以10至15分钟为宜;内容较多、篇幅较长时可制作系列课程。
七、为保证教学效果,上传课程要做到文字图像清晰(视频清晰度不低于1080P)
八、授课时要做到语言举止规范文明,尽量使用普通话。教员自制课程上传后由学院网络管理员负责审查,教务长批准后公开发布。
九、本标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华诗词学会。
十、本标准自中华诗词学会网络学院上线之日起执行。
中华诗词学会网络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阅读数:161发布时间:2024-01-09 02:49:38